这种登记一个人名字的情况,房产到底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,取决于购房款是谁出的,与婚前还是婚后购房的关系不大。
分几种情况:
个人出资,登记个人名字,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,均算作个人财产。
个人出资,登记为对方名字,不管婚前还是婚后,算作双方共同财产。
共同出资,登记一方名字,不管婚前还是婚后,算作双方共同财产。
出资情况对房产归属的影响
个人财产,一直会属于个人,不会因为婚姻变化(结婚、离婚)而发生归属上的变化。但是有个前提:不要做财产上的产权变更。因此,就会有了开篇给出的三种结论:
如果全部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子,只要登记的是自己的名字,就意味着:个人财产只是在形式上,从现金变成了不动产,但是没有变更产权(没有登记其他人名字),所以,房子依然属于个人财产。
如果全部用个人财产购买了房子,但是登记的是对方名字。这种情况意味着:自己主动把个人财产做出了转让(通常情况下,视同“赠与”)。所以,产权变了,归属也就变了。但是,虽然只登记了对方一个人名字,从常理推定,一般不会无偿把自己所有的财产全部白白给到对方、变成对方的个人财产,而会认定把自己的财产与对方“分享”,所以,就变成共同财产。
如果俩人共同出资、登记在一个人名下。这种情况的推理与上面的情况类似:不是把自己财产无偿赠与给对方,而是共同分享。因此,视为共同财产。
还有一种情况:贷款房。这时候,需要把房子和贷款分开来看,各自判定产权归属。每部分判定的原则,与上述三种情况类似:
房子的归属,看的是首付款的实际出资人、以及登记人是谁。个人出资、登记个人名字,房子归个人;个人出资,登记对方名字,双方共有;共同出资,登记一方名字,双方共有。
贷款的判定同理。